211应付上级经费 新工会会计科目使用说明
作者: 会计司 来源: 财政部
负债类 211应付上级经费
一、本科目核算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拨缴经费。
二、应付上级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:
(一)本级工会确认工会拨缴经费时,按照下级工会经费收缴报告表中的相关金额或实际收到的总金额,
借记“应收下级经费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按规定属于本级工会的部分,
贷记“拨缴经费收入”科目,按规定应上缴上级工会的部分,
贷记本科目,按规定应转拨下级工会的部分,
贷记“应付下级经费——应付下级转拨经费”科目。
(二)实际上缴工会经费时,
借记本科目,
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。
三、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工会应缴上级但尚未上缴的工会拨缴经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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